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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暴雨触电悲剧 | 只说自救,救不了下一种意外

贾小凡 Vista看天下 2018-06-25


1



这两天,全国很多地方都被突如其来的暴雨折腾得够呛。中央气象台官微发布的气象预警,一个接一个。



其中最让人揪心的,是台风“艾云尼”过境后的广东。


6月8日,经过连续数十小时的猛烈暴雨后,广州、佛山、肇庆等地,都发生了市民在积水的街头触电或疑似触电的事件。



佛山官方在9日通报称,8号晚一对母女在禅城区汾江中路花园购物广场正门公交站触电倒地,不幸的是两人均因抢救无效死亡。



广州警方则在6月11日发布了对于“机场路男生死亡”的初步调查情况:暂不排除触电发生意外的可能。



此前据报道,事件中死者家属提供的死亡证明显示,医院给出的死亡原因是“电击伤”。



就在昨天,悲剧还在继续:广州市花都区65岁男子张某,在暴雨后出现水浸的小区内,接触快递柜后意外触电身亡。




朋友圈、微博上传播的疑似在这场暴雨中触电死者的视频,更是令人人心惶惶——如果不是这么可怕的事情发生在了一线城市广州,并经由网络传播发酵,很多人都还不知道,原来暴雨不止带来恼人的积水,还能电死人


但想想以前学过的物理常识就能明白了:


对人体安全的电压一般不超过36伏,这些事故中的罹难者很有可能是因为遭遇了路灯或广告灯箱(比如公交车站的那种)的漏电——220伏或380伏。


如果这些设备没有安装能在短路等情况发生时及时切断电流的保护装置,那么能导电的暴雨和积水将带来极大的安全威胁。


据@广东天气 发布的预告,未来三天广东很多地区仍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这愈发让人十分没有安全感:下雨天出门可能的致命危险,还要承受到什么时候?



而这样的恐惧,或许不止属于和台风斗争的广东人民。


就在今天,又有媒体报道了发生在他地的雨中触电事故——内蒙古赤峰松山区一小区门口,两个孩子倒在积水中身亡,急救人员称是因为触电。



藏在暴雨中看不见摸不着的危险,成了所有为安全提心吊胆的普通人的痛。


2



这些年,我们见证了太多次城市被暴雨猛烈袭击后的狼狈模样。


有时候我们很擅长苦中作乐。什么海里的鱼被冲进城市,市民出行只得滴滴打船,四川人民在洪水中打麻将争做“渡边麻友”,XX城市进入看海模式的梗……层出不穷。



但是这次事态的严重性,让人笑不出来。


城市内涝,已经成为城市病的众多顽疾之一,它由多种因素造成:极端天气,城市排水系统低效,城市绿化减少、地下空间过分开发导致渗水能力降低,等等。


总之,没经历过几次被大暴雨整瘫痪的路况,都不算在大城市呆过。


根据2017年的数据,从2010到2016年(也是我们印象中看海频发的几年),全国每年至少都有超过100个城市受到内涝威胁。最严重的2010年,这个数字超过了240。



关键是,城市内涝带来的危害,不止是路上齐腰深的积水、交通堵塞这些最容易被看到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人命关天


早在2011年夏天,我们就吃过城市内涝的大苦头:各地遭到暴雨突袭,出现数起人身伤亡事故。


井盖消失、不慎掉进排水井,在积水中被电击,跌入沟中被大水冲走……被暴雨夺去生命,有许多残忍的方式。



哪怕驾车,也可能逃不过噩运。


以前我们只以为城市里的大暴雨会让各种交通工具和行人寸步难行,却没想到它也能困住车里的司机,致其溺亡。



这次搞得人心惶惶的水中触电致人死亡,其实也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只是此前的影响力和关注度不能和这次相提并论。



但湖北的朋友可能记得,2016年7月的暴雨和水灾中,武汉及其他湖北城市连续出现了数起因触电身亡的事故。


据当地媒体九派新闻的统计,当时湖北短短4天内就有7场被媒体报道、证实的触电悲剧。



当城市内涝年复一年地上演,甚至威胁着普通居民的生命,真的是时候严肃地对待它了——


如果可以,我们真希望下雨后“无海可看”,也没有那么多让人啼笑皆非的八仙过海故事。因为“海底”有可能藏着的,是谁也承受不起的危险。


3



一片恐惧中,这两天想必大家多多少少已经通过互联网学到了一些自救措施。


很多官媒、微博大V纷纷发布了这样的预防知识,比如:当你在水中觉得身体发麻、疑似触电,千万不要正常跨步走,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小碎步或单腿蹦,尽快离开。



在这个很多人都没意识到雨天蹚水可能触电的大环境中,这样的科普的确是很有必要的。当我们真的陷入危险,知道些自救知识总不是坏事。


尽管如此,来自大多数网友的反应却有点激烈,抵触情绪很多:


“雨天防触电,不能光靠我自己防着吧?”



舆论的声音指向了一个方向:


我是应当学习自救,但是除了我自己要做好知识的武装,是不是其他责任主体也该做出表率?


显然,大家是希望提供公共服务的一方,也能更好地承担起自己在这些事故中的责任。


这样的质疑和不信任,大概是被吓出来的。


根据新闻报道的现场图,“漏电”致人死亡事故现场红绿灯附近发现一处设备,设备内部是看起来混乱不堪的六孔插线板,和各种缠绕在一起的电线。


图源:南方日报


这就让人不得不追究设备漏电的源头:


路边的路灯、灯箱、配电箱的设施,是否安装了必要的保护?工程的验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日常的维护、检修、排查安全隐患有没有做到位?


同理,此前的很多关于雨天漏电致死的新闻报道中,也让人很想问出同样的问题。


比如电线杆倒了。



比如电线断裂、掉在水中。



如果对那些问题的答案是否,那么为安全瑟瑟发抖的居民,处境未免太过低微。


这样的危险明明起源于公共服务的不到位,起源于城市管理者的失职,起源于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积重难返,最终普通人得到的指示却是:你要更加注意,为自己承担起百分百的安全责任。


本来,提醒居民注意安全、科普自救知识,和相关责任主体问责追责、积极改进,这两件事其实都是必要的,理论上也毫无冲突。


但正是后者一次次地失声,使得公众的舆论愈发对铺天盖地的前者感到不安。


类似的情况有过很多次。


幼女性侵案引起人们的愤怒时,我们寄希望于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法律能更加完善,教育系统能推广科学的性教育,但是更多只能看到“如何保护好你的孩子”。


空姐搭乘滴滴顺风车遇害,种种弱势群体被家暴、被侵害的消息不断被曝光,我们寄希望于更高效的救助通道和惩戒机制,却一次次看到指导“女性应避免独自外出”的所谓安全指南。



对于那些恶劣的社会安全问题,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反应,但当我们着眼于以后如何杜绝类似问题再伤害无辜的人时,自救不应该是唯一的、主导的解决方式。


不是普通人懒惰,想把一切关于安全的责任都推给社会,而是我们在一次又一次的悲剧中了解了,总有些东西防不胜防,是需要超越于个人的力量去约束、监督和惩罚的


当社会中存在那么多待补的漏洞,仅凭老百姓战战兢兢地自救,实在是太难太难,这也不是一个健全的文明社会该有的样子。


4



在一次次令人揪心的事件发生后,有些东西永远也不该缺席。


2011年那个多城内涝的夏天,央视《新闻1+1》曾经做过一期节目:《城市“看海”,怨天还是尤人?》


节目中,特约评论员王锡锌明确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别“怨天”,应该“尤人”。直指问责的重要性。


“出现这些事情以后,很习惯性地都去问责老天爷,好像我的标准已经达到了,问题出在老天爷下雨的时候,没有按照原来设定的标准来做。我们要去反思的是,一个城市的防内涝标准,是不是已经过时了。”


“问责是解决问题过程当中的一个过程,而不是把它看成是最终交给市民的一个答卷。”



正如央视评论员所说,我们苦苦追问和质疑的最终目的,不是一个让这事翻篇的信号而已。


我们希望行政者能得到有效的监督,是让普通人拥有可以依靠的法制,和能为更多人提供保障的公共服务。我们希望在公共空间中,拥有正常生活就能免于忧患的安全感。


透明有效的问责渠道,永远是使事情变得更好的前提。


如果做不到,那么一次次有关安全的负面消息就像是把手无寸铁的普通人赶进了死胡同。


当悲剧发生,惊恐的大众只能从有限的视野中挑毛病,事后的舆论场变成了普通人之间的互相倾轧:


谁让你这么不小心?你为什么没在这里那里防范得完美无瑕?


在责骂别人不小心的同时,其实也在给自己这样的心理暗示:我怎么可能这么不小心呢?只要我千万别像他一样,我肯定就不会出事了。


人们面对安全威胁,选择占据智商和理论上安全的制高点,殊不知最核心的东西就这么被放过了。


比如前段时间福建某小区三个孩子在景观喷泉中触电身亡的新闻下,有人责怪孩子太熊、家长也不负责任,却忽视了最关键的问题是整个喷泉的电压和防护措施都不符合安全标准,对谁都是巨大的安全隐患。



我们逐渐忘记了解决问题的正确轨迹,只能抓住边缘的东西拼命发力,结果却抓瞎似的一直原地转圈。


在这样周而复始的事故和隐患中,只能互相苛责的普通人没有赢家。


从根本上说,我们需要的是背靠集体力量的“互助”,需要公共服务提供成系统的、制度上的保障和支援,而不是仅仅靠自己去对抗无休止的漏洞、隐患和威胁。


社会安全的责任本就不能完全转嫁到每一个个体的肩头。只靠每个弱小的个体诚惶诚恐地自保,扛起这份责任的力量反而是最薄弱的。


在当下我们社会的种种顽疾与困境中,互助远比自救更像是治病的一针灵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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